招標編號: | 2008CGFX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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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4.09 |
截止日期: | 2008.04.11 |
招標代理: | 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合肥市 |
內 容: | 警車外觀符合公安部警用車輛外觀標識要求,配置原廠警燈、警報器 5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 合肥市財政局的委托,擬就合肥市交警支隊長安面包警車采購項目以詢價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特向貴單位發(fā)詢價函,望貴單位給予復函:
一、品牌、規(guī)格型號及數量:
品牌 規(guī)格型號及配置 數量 備注
長安 警用SC5015XQC1,警車外觀符合公安部警用車輛外觀標識要求,配置原廠警燈、警報器 5
二、報價時間及地址:***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必須有報價產品的供應和服務能力;
2、具有被允許作為所投產品代理商或經銷商的授權或協議。
四、供應商復函須知:
1、報價函應由貴單位加蓋公章。復函報價應包含:制造、運輸、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售后服務、稅金等費用。
2、供應商在報價函中應就以下條款給予說明:
(1)供貨時間、地點、方式; (2)技術支持及售后服務承諾。
3、采購合同由成交單位、采購單位與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方簽訂。詢價函、報價函及其澄清文件均為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
4、我中心將按同等條件下最低價原則選定中選單位。
五、付款方式:車輛交付并經采購單位驗收合格后,由采購單位辦理有關手續(xù)支付全部貨款。
六、聯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本項目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編:230001
開戶行:徽商銀行鼓樓支行
賬號:1021901021000078082
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