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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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1.27 |
招標業(yè)主: | 攀枝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qū): | 攀枝花 |
內 容: | 工程規(guī)模(和/或標準) 建安總投資150萬元,建筑面積1230平方米 |
一、本項目經 攀枝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攀發(fā)改函[2008]70號 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比選方案備案號為 攀發(fā)改〔2008〕比選備案第65號 。本項目現(xiàn)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 (項目業(yè)主)
攀枝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名稱
攀枝花市十一中小學教學行政辦公樓及單職工宿舍工程項目設計
建設地點
市十一中小
實施時間
2008年12月10日前
工程規(guī)模(和/或標準)
建安總投資150萬元,建筑面積1230平方米
建設資金
政府投資,已落實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設計1 攀枝花市十一中小學教學行政辦公樓及單職工宿舍工程項目設計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
(2)資質要求:企業(yè)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設計1: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設計乙級 ;
(3)其他要求:
(1)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具有2個及以上類似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注:采用A方式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請轉賬時注明工程名稱) 。
(4)本項目 不接受 組成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 )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 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報名特別規(guī)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報名時間為:從 2008年11月24日 網上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08年11月27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 攀枝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 交行濱江支行
賬 號: 514004012018010000477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xiàn)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報名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jù)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xiàn)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設計1 D.被確定為比選被邀請人后報價 / 6 1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 2008年11月28日09時30分 ,在有關監(jiān)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在 攀枝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公開舉行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隨機選擇 3 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徊捎肈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 攀枝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炳草崗人民街74號
郵 編: 617000
聯(lián) 系 人: 張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0812-3334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