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KZC(2010)競字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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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3.11 |
截止日期: | 2010.03.17 |
招標業(yè)主: | 南康市市容園林環(huán)衛(wèi)局 |
招標代理: | 江西省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 |
地 區(qū): | 江西省 |
內 容: | 招標文件資料費:200元/份(標書售后,資料費不退)。 |
關鍵詞: | 綠化 工程招標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江西省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受采購單位委托,擬向社會招標采購南康市高速路龍嶺互通造林綠化工程,為了保證產(chǎn)品質量,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本次招標采購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進行,擇優(yōu)選定中標單位,歡迎具有相關資質的潛在投標人前來投標,現(xiàn)將競標有關事宜向社會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KZC(2010)競字13號
二、招標采購項目的內容:苗木數(shù)量、工程量及參數(shù)詳見投標須知中“招標項目內容與要求”。
三、施工地點:南康市高速路龍嶺互通。
四、完工時間:采購人要求苗木必須在2010年3月底前全部種植完畢。
五、采購預算總額:1263383元。
六、貨款及工程款結算方式:按政府采購貨款(工程款)結算程序,以驗收實際成活合格的苗木株數(shù)及其綜合單價進行結算,在第一年苗木成活率必須達到95%及以上的前提下,按以下方式進行結算: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后支付中標價的55%,苗木種植三個月后,成活率必須達到85%及以上,支付實際成活數(shù)工程款的25%,在苗木成活壹年(成活率必須達到95%及以上)到期后,按苗木的實際成活數(shù)全部結清剩余工程款。
七、投標報價
1、投標人可選擇品目(如有分品目)進行報價,但投標報價必須包括投標人完成招標文件約定的工作內容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即包括產(chǎn)品貨款、運輸搬運、種植、管護及通過有關部門檢查、驗收等所發(fā)生的成本性開支、合理利潤、稅金等一切費用。
2、本次競爭性談判允許二次報價,第一投標報價為投標文件通過初步評審的必備條件,超出采購預算的,則不進入下一階段的詳細評審;第二投標報價為最終報價,除采購人在談判過程中需要增加貨物配置(或工程量)并已獲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外,投標人的第二投標報價不得超過第一投標報價,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3、除非與采購人簽訂的供銷合同條款中另有規(guī)定,投標人所報價格(最終報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因素而變動。
八、投標費用
(一)招標文件資料費:200元/份(標書售后,資料費不退)。
(二)投標人投標時,必須以現(xiàn)金打包方式(須密封,并加蓋公司公章)支付投標保證金:50000元。中標方的投標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落標方的投標保證金,在開標會結束后當場退還。
(三)無論招標結果如何,參與投標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采購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補償費用。
九、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guī)定;
(2)投標人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有效身份證;
(4)投標人年檢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副本);
(6)投標方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本招標采購項目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資格由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前予以審查。
十、招標答疑:
本招標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踏看,對本招標文件有疑問(包括認為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或參數(shù)存在排他性或歧視性內容)的潛在投標人,請于2010年3月14日上午10:00時前(逾期,將拒收??名稱、聯(lián)系人電話及傳真)把質疑函交給我中心政府采購科工作人員,技術參數(shù)的質疑一律由采購人在法定的時間范圍內作出答復(采購人聯(lián)系電話***
十一、本次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及地點:
。1)購買標書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3月17日下午17:00時(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節(jié)假日休息)。
(2)地 點: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政府采購科辦公室
十二、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0年3月18日下午15:00
。2)地點: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綜合開標室
十三、本次招標將在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務必出席開標會,并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相關資質、其他相關資料和個人身份證以備查驗。
十四、其他事項:
1、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2、招標文件的取得:以不記名方式在規(guī)定時間范圍內到本中心政府采購科購買。
3、本招標文件的電子文本與書面文本內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書面文本為準。
4、本次招標采購開標活動采用先開標、唱標,后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本中心對投標人不承擔開標后,投標報價泄密的責任。
6、未按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出的質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7、不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質疑,本中心及采購人將不予受理。
8、對于提供虛假和惡意質疑的投標人,將給予記錄不良行為一次。
9、本招標文件中的“招標方”系指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及采購人。
十五、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詢:
項目采購人:南康市市容園林環(huán)衛(wèi)局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政府采購集中機構: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
聯(lián)系電話:0797—6611683 傳真:***
十六、招標文件下載路徑:贛州招標投標網(wǎng)首頁→政府采購→光標移到南康→光標移到more后單擊→找到“康招采2010競字13號”招標公告最后的招標文件下載地址進行下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