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文件編號:閩建發(fā)招字[2010]005號。
二、 項目名稱: 莆田市湄洲島路燈工程-湄洲大道(二)(2+076∽4+419)。
三、招標內(nèi)容:湄洲大道(二)(2+076∽4+419)路燈工程。詳細內(nèi)容見第三章。
四、投標報名方式及標書費:
1、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0年10月22日至2010 年10月29日(正常上班時間);
2、招標文件購買地點:莆田市機關七號樓一層;
3、無記名方式報名:自行登陸(莆田市招投標中心網(wǎng))查看下載招標文件。
注:購買標書的,需支付標書費:售價為200元/份,如需郵購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保證金:本項目投標保證金辦理規(guī)定詳見招標文件。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拒絕接受(或退回)其投標文件。
六、時間安排:
網(wǎng)上質(zhì)疑截止時間為:2010年 10月24日17時00分。
網(wǎng)上答疑時間為:2010年10月26日17時00分。
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 10月29日上午9 時00分。
開標時間:2010年10月 29日上午 9時00分。
開標地點:莆田市招投標中心(莆田市政府機關大院7號樓4層,投標文件由福建建發(fā)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接收)。
七、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如有疑問須在網(wǎng)上質(zhì)疑截止時間前登陸(莆田市招投標中心網(wǎng))向招標人提出。
八、 本項目的公告、答疑紀要、評標結果等信息在(莆田市招投標中心網(wǎng))上發(fā)布,請投標人及時關注。投標人若沒有及時在網(wǎng)站上查詢相關更改通知和答疑紀要等信息而影響投標的,投標人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九、 遞交投標文件及參加開標現(xiàn)場會的應是投標代表。投標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投標代表應提供本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代理人參加,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格式:詳見附件),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遞交以上材料以做投標代表身份核實。
十、本文件依據(jù)《莆田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暫行規(guī)定》(莆政綜[2008]103號)《關于規(guī)范路燈工程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guī)定》(莆招投標辦[2010]4號)等法規(guī)規(guī)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