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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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0.31 |
招標業(yè)主: | 北京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北京市 |
內(nèi) 容: | 第十二包:防護裝備 |
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對“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第二批業(yè)務裝備購置項目(第十二包:防護裝備)”參照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本項目相關事宜的最終解釋權歸采購單位所有,現(xiàn)歡迎合格報名人報名。
項目名稱: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第二批業(yè)務裝備購置項目(第十二包:防護裝備)
項目編號:BJJQ-2011-194-12
采購內(nèi)容:防護裝備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傳真:***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提供資質(zhì)文件和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7日到2011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
地點:北京市朝陽區(qū)建外大街永安東里甲3號通用國際中心B座5層
報名人資格要求及需攜帶的資料:
1、滿足下列要求并提供:
(1)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具有有效年檢),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復印件即可,且加蓋本單位公章)
(2)稅務登記證書;(提供復印件即可,且加蓋本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報名人的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在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個月內(nèi)開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或該原件的復印件(銀行存款證明無效);
(5)近期(最近三個月內(nèi))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jù)憑證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首次公告日期:2011年10月10日
延期理由:本項目參加談判的合格供應商不足三家。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要求:
1、報名人應按上述遞交資料的要求,統(tǒng)一用A4紙編寫并裝訂成冊,不得采用活頁裝訂,由其法人授權代表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規(guī)定遞交至北京匯誠金橋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2、報名人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須放置在檔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處應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的簽字及報名人公章;封皮上寫明分包項目編號、分包項目名稱(采購內(nèi)容)、報名人全稱、地址,并注明遞交截止時間以后時啟封字樣;
3、報名人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需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的報名人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將不能參加資格預審;
4、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須包含遞交本項目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通過資格審查后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及簽署保密協(xié)議的授權)及法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外,其余證明文件須密封報送。
說明:
1、各包通過資格預審的合格報名人過多時,將采用隨機抽取方式確認3—5家合格報名人參加該包項目競爭性談判。
2、只用通過資格預審并接到談判邀請的合格報名人方能獲得競爭性談判文件,參加競爭性談判。
3、為保護項目信息的安全,已獲得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報名人若不能最終參加競爭性談判,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向招標代理公司提供書面說明原件,并歸還已獲得的競爭性談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