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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教育公眾滿意度調查需求公示

信息發(fā)布日期:2014.09.05 標簽: 廣東省招標 深圳市招標 教育招標 
加入日期:2014.09.05
地 區(qū):深圳市
關鍵詞: 教育
 
招標公告正文
( 2014年深圳市教育公眾滿意度調查 )需求公示

項目名稱

深圳市教育公眾滿意度調查 

采購類型

非協(xié)議采購 

采購人名稱

深圳市教育局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財政預算限額(元)

400000 

項目背景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全面了解市民群眾對教育工作的感受和評價,及時發(fā)現(xiàn)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提供教育決策參考,促進全市教育系統(tǒng)不斷改進工作,不斷提升教育公共服務水平和教育公眾滿意度。
 
 

投標人資質要求

2.1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參與本次投標的公司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2.1.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相關經營范圍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1.2具有專業(yè)的數(shù)據統(tǒng)計、分析計算機軟件和硬件設備及場地; 2.1.3投標公司必須為及時足額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注冊供應商; 2.1.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 2.1.5投標人必須在近三年內(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住所地人民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到期日應在本項目的公告日之后; 2.1.6投標人必須有社會公共服務滿意度調查相關經驗,在業(yè)界具有較大影響力,調查結果具有權威性。 
 

服務類清單

序號 采購計劃編號 需求內容 數(shù)量 單位 備注 財政預算限額(元)
1 PLAN-2014014002-000001  深圳市教育公眾滿意度調查  1.0  項  無  400000.0 

具體技術要求

2.2調查要求:
2.2.1項目方案:項目方案須包括背景、對項目理解、項目思路、研究內容方法與設計、調查工具、項目質量控制、項目信度效度控制、項目周期、調研成果預期、項目人員介紹、單位簡介等內容;
2.2.2項目內容:對全市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家長、學生群體抽樣進行滿意度調查,主要內容如下:
(1)辦學條件
(2)辦學行為
(3)教師隊伍
(4)教育質量
(5)教育服務
2.2.3項目周期:2014年9月至12月(中標后60天內完成所有工作)。
2.2.4調查方法:訪談、問卷等;
2.2.5質量控制:供應商須在方案中闡述如何保證項目質量,供應商需對所有原始材料百分之百復核,并將原始材料提交市教育局。
2.3調查監(jiān)督:
2.3.1滿意度調查工作期間,市教育局將不定期派員監(jiān)督檢查訪談和問卷抽樣,對訪談和問卷的質量進行監(jiān)督。
2.3.2供應商應具備完整的項目質量控制體系,在問卷質量、項目研究質量、數(shù)據分析質量、復核質量、報告撰寫及陳述質量方面要有相關的實操性強的控制方法,保證最終提交調查結果的真實有效性。
 
 

商務需求

項目周期:2014年9月至12月(中標后60天內完成所有工作)。
2.4驗收要求
供應商根據市教育局要求按時提交項目的原始數(shù)據、分析報告等(具體驗收要求詳見采購人與中標人簽訂的服務合同)。
2.5付款方式
2.5.1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支付50%服務費,中標人開展調查工作;
2.5.2中標人完成各項工作,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支付50%服務費。
 
 

評標信息

 

序號

評分項

權重

 

1

價格

≥20

 

2

技術部分

≥55

 

 

序號

評分因素

權重

評分方式

評分準則

1

實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約10

專家打分

按照投標文件響應情況進行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yōu)得80%-100%分數(shù);評價為良得60%-80%分數(shù);評價為中得30%-60%分數(shù);評價為差不得分。(部分情況下可采取客觀化評分)

2

項目重點難點分析、應對措施及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約5

專家打分

按照投標文件響應情況進行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yōu)得80%-100%分數(shù);評價為良得60%-80%分數(shù);評價為中得30%-60%分數(shù);評價為差不得分。(部分情況下可采取客觀化評分)

3

質量(完成時間、安全、環(huán)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約10

專家打分

按照投標文件響應情況進行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yōu)得80%-100%分數(shù);評價為良得60%-80%分數(shù);評價為中得30%-60%分數(shù);評價為差不得分。(部分情況下可采取客觀化評分)

4

違約承諾

約5

專家打分

按照投標文件響應情況進行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yōu)得80%-100%分數(shù);評價為良得60%-80%分數(shù);評價為中得30%-60%分數(shù);評價為差不得分。(部分情況下可采取客觀化評分)

5

擬安排的項目負責人***

***

專家打分

考察項目負責人***

***

擬安排的項目團隊成員(項目負責人***

***

專家打分

考察項目團隊成員職稱、學歷(學位)、資格(資質)、工作經驗(業(yè)績)等,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

7

項目擬使用的車輛(場地、工具、機器)情況

≤10

專家打分

考察擬使用的車輛(場地、工具、機器)情況(自有、租賃),要求提供發(fā)票(行駛證)等作為證明資料,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

8

項目擬選用產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5

專家打分

考察擬使用的產品(軟件)情況,要求提供證書(如《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等作為證明資料,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

3

綜合實力部分

≤15

 

 

序號

評分因素

權重

評分方式

評分準則

1

投標人資格情況及通過相關認證情況

≤5

專家打分

設置與項目相關的資格(認證)要求,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

2

投標人同類項目業(yè)績情況

≤3

專家打分

設置與項目相關的業(yè)績要求,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得分業(yè)績必須具備用戶出具的項目履約驗收評價(評價為優(yōu)秀或良好才給分)。單純考察本地業(yè)績的權重不超過所設分值的50%。

3

投標人獲獎(榮譽)情況

≤3

專家打分

設置與項目相關的獲獎(榮譽)要求,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

4

投標人納稅(營業(yè)收入、財務)情況

≤2

專家打分

考察投標人納稅(營業(yè)收入、財務)情況,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單純考察本地納稅(營業(yè)收入)的權重不超過所設分值的50%。

5

投標人規(guī)模(員工人數(shù))情況

≤1

專家打分

考察投標人規(guī)模(員工人數(shù))情況(一般以近三個月社保為準),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單純考察本地員工數(shù)量的權重不超過所設分值的50%。

6

投標人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創(chuàng)新、設計)情況

≤4

專家打分

考察投標人在項目相關領域自主知識產權情況,一般采取客觀化評分。

7

環(huán)保執(zhí)行情況

≤2

專家打分

要求投標人就是否受過環(huán)保主管部門行政處罰作為得分依據;以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承諾作為依據;若隱瞞情況虛假應標將被廢標并報主管部門處理。采取客觀化評分;受過行政處罰不得分。

4

服務部分

≥5

 

序號

評分因素

權重

評分方式

評分準則

1

服務網點(場地)

≤3

專家打分

一般分深圳本地網點、廣東省內網點等進行分檔評分。

2

項目完成(服務期滿)后的服務承諾

≥2

專家打分

按照投標文件響應情況進行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yōu)得80%-100%分數(shù);評價為良得60%-80%分數(shù);評價為中得30%-60%分數(shù);評價為差不得分。(部分情況下可采取客觀化評分)

5

報價合理性部分

≤10

 

序號

評分因素

權重

評分方式

評分準則

1

報價合理性

≤10

專家打分

考察內容:對照招標文件關于詳細分項報價的要求,結合本項目完成(服務)期限要求和人員要求,考察投標人"詳細分項報價"的科學性及合理性。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yōu)得80%-100%分數(shù);評價為良得60%-80%分數(shù);評價為中得30%-60%分數(shù);評價為差不得分。

6

現(xiàn)場演示(講標、答辯)部分

≤10

 

序號

評分因素

權重

評分方式

評分準則

1

現(xiàn)場演示(講標、答辯)情況

≤10

專家打分

可以根據現(xiàn)場演示(講標、答辯)情況分項進行橫向比較,分檔評分:評價為優(yōu)得80%-100%分數(shù),評價為良得60%-80%分數(shù),評價為中得30%-60%分數(shù),評價為差不得分;也可以設定客觀條件,分項進行客觀打分。未進行現(xiàn)場演示(講標、答辯)情況,本項不得分。

 
 

其他

無  
 

附件

教育公眾滿意度公開招標項目評定分離申報事項一覽表及招標項目要求.doc  
貨物采購部:83938651
工程采購部:83938656
服務采購部:82890251
預選采購部:82893020
網址:http://www.cgzx.sz.gov.cn/
地址:***
郵編:5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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