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開發(fā)區(qū)張小樓塌陷地土方回填工程招標公告
(重發(fā)公告)
1、泉山開發(fā)區(qū)張小樓塌陷地土方回填工程已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已落實。現(xiàn)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徐州泉山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3.1、工程名稱:泉山開發(fā)區(qū)張小樓塌陷地土方回填工程。
3.2、工程地點:徐州泉山開發(fā)區(qū)。
3.3、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全部內(nèi)容。
3.4、工程規(guī)模:施工合同估算價約 830萬元,回填土方約80萬立方米。
4、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
5、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5.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徐州市城市城管局核發(fā)的《徐州市從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單位核準證書》。
5.2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5.3.投標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5.3.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5.3.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5.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3.5單位負責人***
5.3.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nèi)。
5.3.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8投標申請人近3年內(nèi)(自2016年12月1日(含)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5.3.9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3.10投標申請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招標的投標。
6、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6.1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賬時間),投標人必須將投標保證金電匯交至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持有轉賬憑證方可參與報名。
6.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捌萬元整。
收款人: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南京新門口支行
賬號:4301 0293 1910 0026 587
6.3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6.4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6.5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財務室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
6.6資格審查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存款帳戶。
6.7資格審查合格或確定入圍單位的銀行匯票將被入賬,由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財務室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jù)。
7.報名方法:
投標報名時需要提交的資料原件(以下資料需另外提交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壹套):
(1)經(jīng)辦人授權委托書及二代身份證;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
(3)徐州市城市城管局核發(fā)的《徐州市從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運輸單位核準證書》。
以上資料復印件在報名時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并攜帶原件用于核驗,報名費為叁佰元整。
8.資格審查辦法:邀請全部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9.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10.其他:
10.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lián)系人:屈家屹 電話:***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公告期間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在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均可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16日17時。
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