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普陀公安分局2020年度警務車輛集中管理項目的單一來源公示
采購單位: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采購項目名稱:普陀公安分局2020年度警務車輛集中管理項目
政府采購編號:08-20-01479
采購內(nèi)容:
根據(jù)上海市公安局關于公安機關警務車輛實施社會化集中管理的工作要求,分局警務車輛實施委托社會化管理,分局各職能部門和各派出所的警務車輛進行統(tǒng)一調(diào)度、使用登記和清洗保養(yǎng)等集中管理。本項目服務期限為一年。
采購預算金額:4400000.00元 (國庫資金:4400000.00元;自籌資金:0.00元;)
供應商:上海萊克汽車維修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
提供的貨物或服務說明:
結合普陀公安工作實際需求,歷年委托上海萊克汽車維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克公司”)對普陀分局警務車輛實施服務管理。萊克公司屬上海市公安局兩化辦保障性保留企業(yè)之一,是上海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單位。于2007年開始實施警務車輛集中管理模式,對普陀分局所屬的3個機關大院、15個派出所、5個交警中隊以及看守所、治安管理中隊等共計29家單位實施了警務車輛社會化集中管理。
單一采購理由:
由于公安工作任務重、時間緊,加之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涉密性,特別是警務車輛集中管理工作的涉密性和延續(xù)性強,萊克公司承接此項目多年,已形成一套較為成熟的運作管理機制。24小時全天候服務,工作流程熟悉,人員管理和保密管理規(guī)范到位,警務車輛從維修、例保、加油、清潔等實行全方位一站式服務,大大解放了警力,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jié)約車輛使用成本,為出警提供切實保障,能滿足普陀公安分局實際工作需求。按照政府采購法有關規(guī)定,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直接向上海萊克汽車維修有限公司進行采購。
公示起止時間:2020-02-11至2020-02-18
任何供應商、單位或個人對此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可以在本公示期內(nèi)將書面意見反饋給采購單位,并同時抄送相關財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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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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