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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迎澤區(qū)桃園南路西一巷16號院內(nèi)二層小樓一二層

信息發(fā)布日期:2020.05.15 標簽: 山西省招標 太原市招標 
加入日期:2020.05.15
招標業(yè)主:中國科學院山西煤炭化學研究所
地 區(qū):太原市
內(nèi) 容:  **************(以下簡稱“本所”)擬對位于***桃園南路西一巷**號院內(nèi)二層小樓第一二層進行公開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則   本次公開招租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出租房屋簡介   本所擬出租房屋位于***桃園南路西一巷**號院內(nèi)二層小樓一二層,
 
招標公告正文
 

  中國科學院山西煤炭化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擬對位于迎澤區(qū)桃園南路西一巷16號院內(nèi)二層小樓第一二層進行公開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則

  本次公開招租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出租房屋簡介

  本所擬出租房屋位于迎澤區(qū)桃園南路西一巷16號院內(nèi)二層小樓一二層,建筑面積600㎡。該房屋水電暖齊全,有基本裝修。

  三、競租方須具備下列條件:

  1、詳細了解出租房屋的情況;

  2、具有良好經(jīng)營信譽的公司及機構,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未列入行政處罰信息、經(jīng)營異常名錄信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等相關情形,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無糾紛;

  3、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4、企業(yè)類競租方注冊資金需不少于100萬元;

  5、經(jīng)營項目不對本所工作秩序及本所生活區(qū)內(nèi)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響。

  6、遵守《競租原則》及《物業(yè)使用合同》。

  四、房屋使用限制

  本出租房屋不可用于經(jīng)營餐飲、診所、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或有噪音、污染環(huán)境的項目。

  獲得承租權的競租者不得擅自進行改建、轉(zhuǎn)租、分租、轉(zhuǎn)借、與第三者合伙經(jīng)營、變更經(jīng)營項目等行為。否則,立即中止合同。

  五、招租公告期

  2020年 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

  六、租賃期限

  本所擬出租房屋租賃期限為一年。

  七、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有意競租方請于招租公告期內(nèi)攜帶報名材料至本所 辦公樓305室報名。

  2、報名材料:①競租方主體資格有效證件復印件,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②競租方房屋使用計劃的說明;③委托代理人參加競租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④報名人或委托代理人聯(lián)系方式***

  3、本次競租不接受電話、網(wǎng)絡報名,競租方提交復印件時須向本所出示原件。

  八、資格審查

  在報名截止日3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資格審查,通知符合條件的競租方參加招租會議。

  九、承租方及使用金確定方式

  本次公開招租采取評委打分排名的方式,排名第一的競租方獲得承租權,排名第一的競租方最終報價為年使用金額。

  十、使用金、保證金及合同簽訂

  獲得承租權的競租者,在競租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全額繳納房屋使用金及使用保證金(保證金為年使用金的一半),雙方簽訂《物業(yè)使用合同》,未按時繳納上述費用及簽訂合同的,視為放棄承租權,并且今后不能參加我方招租活動。

  十一、保證金的退還

  雙方《物業(yè)使用合同》到期并不再續(xù)約,承租方?jīng)]有違反《物業(yè)使用合同》的行為,已結清使用費、水、電、暖等相關費用,我方將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方。

  十二、競租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競租時間:具體競租時間另行通知。

  2、競租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3、由于需要現(xiàn)場提交報價單,請注意攜帶公章。

  十三、聯(lián)系人

  吳先生,電話:***

 

  

                                                                              中國科學院山西煤炭化學研究所

                                                                                  二〇二零年五月十五日

  競租原則

  第一條 本次競租底價為21萬元,競租方報價必須高于底價并且是1000的整數(shù)倍。

  第二條 本次競租采取評委打分排名的方式,共進行三輪報價,采取書面密封形式提交,第一輪與第二輪報價公開,第三輪報價不公開。待三輪報價完成后,各競租方退場,由評委根據(jù)各競租方營業(yè)范圍、經(jīng)營項目對周邊環(huán)境影響程度、最終報價等,分別對競租方進行排名,根據(jù)匯總后的結果,確定最終排名第一的競租方為承租方。

  第三條 競租方應當遵守競租規(guī)則,不得干擾其他競租方報價,有以下行為的競租方喪失競租資格:

  1、未按時或攜帶有效證件參加競租活動;

  2、未繳納競租保證金的;

  3、擾亂現(xiàn)場秩序,干擾其他競租人報價的;

  4、串通其他競租人,故意壓低價格的;

  5、其他擾亂競租活動的行為。

  第四條 本《競租原則》由本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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