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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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山東省 |
內 容: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本項目為*****局DNA試劑耗材及實驗室設備采購,共劃分為七個包。其中:A包為電子物證儀器設備采購,預算為**.*萬元;B包為現場勘查耗材采購,預算為**.**萬元;C包為法醫(yī)物證案件檢驗試劑及空調設備維護,預算為***.**萬元;D包為法醫(yī)物證建庫耗材采購,預算為*** |
關鍵詞: | 實驗室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本項目為濰坊市公安局DNA試劑耗材及實驗室設備采購,共劃分為七個包。其中:A包為電子物證儀器設備采購,預算為53.5萬元;B包為現場勘查耗材采購,預算為11.25萬元;C包為法醫(yī)物證案件檢驗試劑及空調設備維護,預算為160.23萬元;D包為法醫(yī)物證建庫耗材采購,預算為112.5642萬元;E包為焦磷酸測序儀試劑及配套采購,預算為40.7558萬元;F包為法醫(yī)設備及維護耗材采購,預算為12.6萬元;G包為理化耗材采購,預算為17.464萬元。本項目總預算為408.4萬元。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詳見采購清單。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為滿足采購人DNA實驗室日常的檢測、分析等工作需求,保障其執(zhí)法辦案工作的正常運轉。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國家和本地區(qū)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達到采購人和項目審批主管部門的相關審批要求。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guī)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質量符合國家相關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財庫[2011]18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4】68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魯財庫〔2007〕32 號《山東省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政府采購評審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guī)。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供貨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供貨完畢并達到使用條件。地點:濰坊市公安局。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質保期內承擔相應的維修維護責任,嚴格執(zhí)行合同條款。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程序驗收。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無。
三、論證意見
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0年9月26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jiān)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0年9月29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單位:濰坊市公安局
聯(lián)系人:羅莉靜 電話:***
地址:***
2.采購代理機構:濰坊光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宋英輝 電話:***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