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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延安熱電廠-2022年3月-07競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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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fā)布日期:2023.03.18 標簽: 陜西省招標 延安市招標 
加入日期:2023.03.18
截止日期:2023.03.19
地 區(qū):延安市
內 容:大唐**熱電廠-****年*月-**競價公告 競價單編號:NJJD-******-******-*** 大唐**熱電廠就****年**月*場煤采購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 煤種:煙煤 *. 采購數量:**,***噸 *. 交貨地點:**省,***,***,大唐**
 
招標公告正文

大唐延安熱電廠-2022年3月-07競價公告

競價單編號:NJJD-717143-202303-133

大唐延安熱電廠就2023年03月市場煤采購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種:煙煤

2. 采購數量:10,000噸

3. 交貨地點:陜西省,延安市,寶塔區(qū),大唐陜西發(fā)電有限公司延安熱電廠

4. 交貨日期:2023-03-18 至 2023-03-26

5. 運輸方式:汽運

6. 交貨價格:到廠價

7. 數量驗收方式:廠方

8. 質量驗收方式:廠方

9.貨款結算方式:五、結算及付款1.買、賣雙方約定【每月】結算一次。2. 買、賣雙方對貨物不存在任何異議后,買方于【每月10日】前根據以下結算單據對【上月】貨款進行結算:(1)過衡單、貨物交接單、數量計量結果,如存在過數量異議的,應提交數量最終結果依據;(2)質量化驗結果,如存在過質量異議的,應提交質量最終結果依據。3.結算方式: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執(zhí)行。買賣雙方完成結算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由賣方向買方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買方收到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向賣方支付全部已結算確認的貨款。。

10. 是否含稅:含稅

二、交易平臺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燃料電子交易平臺(http://www.dtrlcg.com/)

三、時間安排

1. 競價模式:一次報價

2. 第一次報價截止時間:2023-03-19 08:10:01

四、質量標準

煤炭指標

單位

典型值

拒收值

發(fā)熱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5,000

<4,500

干燥基全硫St,d

%

<0.7

≥0.8

干燥無灰基揮發(fā)份Vdaf

%

25

≤25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空干基內水(Mad)

%

 

 

粒度

mm

 

 

灰熔點(ST)

 

 

哈式可磨系數(HGI)

HGI

 

 

五、獎懲標準

一、 收貨人名稱、交貨地點、供煤礦點、品種規(guī)格、質量、交貨時間及數量

1. 收貨人為:大唐陜西發(fā)電有限公司延安熱電廠

2. 交貨期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供煤礦點、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及數量如下:

 

品名/煤種 供煤礦點(產地) 發(fā)站 到站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月)
及數量(萬噸)
煙煤     大唐延安熱電廠 大唐延安熱電廠 合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分月計劃交貨量系基于買方電量計劃進行確定,買方可根據實際電量和需求變化對計劃交貨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進行調整,但應在發(fā)貨之日前提前【2】日書面通知賣方。具體交貨時間以買方通知之日為準。

一方調整合同總量超過【+10%】時,雙方需另行簽訂合同補充協(xié)議。

4. 品種規(guī)格及質量要求:

賣方所供煤炭需滿足《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以下煤質指標要求:

 

品名/煤種 發(fā)熱量 全水 灰分 揮發(fā)分 硫分 灰熔點 哈氏可磨系數 粒度
Qnet,ar
【(千卡/千克)】
Mt
(%)
A【ad】
(%)
V【daf】
(%)
St,【d】(%) ST
(℃)
HGI (mm)
煙煤 5000     25 0.7     <50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對卸輸煤設施、煤炭制粉系統(tǒng)及燃燒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由賣方承擔。符合下列條件的,買方有權拒收并終止合同:

Qnet,ar<4500千卡/千克;

St,d>0.8%;

25%>Vdaf。

二、 運輸方式

1. 運輸:本合同項下煤炭的運輸由【賣方】組織,托運人為【賣方/其他發(fā)貨人】,并以【汽車】運輸的方式運至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

如賣方與發(fā)貨人不一致,賣方需向買方提供由發(fā)貨人出具的發(fā)運煤炭權屬的證明材料,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結算附件。

賣方負責汽車運輸時,運輸車輛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并遵守買方的調度和指揮。

2. 風險分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在貨物交付買方之前,煤炭所有權歸賣方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賣方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后起,煤炭所有權轉歸買方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買方承擔。

3.費用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之前,有關本合同項下煤炭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費、倉儲等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后,有關煤炭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三、 數量及質量驗收

1. 數量以噸為計量單位,【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以【買方】【汽車衡】計量結果為初步驗收依據;質量以【買方】化驗結果為初步驗收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賣方】有權對數量及質量驗收過程進行監(jiān)督,但不得影響和干預【買方】驗收工作,必要時可與【買方】聯合驗收。

2. 以【買方】數量、質量為初步驗收依據的,如賣方對驗收結果有異議,應在接到該批次驗收結果【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協(xié)商后可由買方進行復檢,買、賣雙方以復檢結果進行最終驗收結算。如賣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該驗收結果即作為最終驗收結算依據。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賣方應熟知和遵守買方的《大唐延安熱電廠入廠煤管理制度》(見附件),摻雜使假或違反附件所列制度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四、合同價格

(一) 合同價格(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3%】),采用【單卡計價】方式

1. 合同價格

合同價格=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

(1) 基準價格:質量指標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標準的煤炭到廠交貨含稅基準價格,具體如下:

 

品名/煤種 熱值范圍
【(千卡/千克)】
熱值基準價格【元/[(千卡/千克)×噸]】 加權方式 基準價格公式
煙煤 5000≤Qnet,ar 卡價成交價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煙煤 4900≤Qnet,ar<5000 卡價成交價-0.001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煙煤 4800≤Qnet,ar<4900 卡價成交價-0.002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煙煤 4700≤Qnet,ar<4800 卡價成交價-0.004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權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煙煤 4600≤Qnet,ar<4700 卡價成交價-0.006 【單批次】 收到基單批次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煙煤 4500≤Qnet,ar<4600 卡價成交價-0.008 【單批次】 收到基單批次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煙煤 4400≤Qnet,ar<4500 卡價成交價-0.01 【單批次】 收到基單批次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煙煤 4300≤Qnet,ar<4400 卡價成交價-0.012 【單批次】 收到基單批次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煙煤 Qnet,ar<4300 以4300千卡/千克為基準,熱值每降低1-100千卡/千克區(qū)間,按照0.003元/[(千卡/千克)×噸]的幅度繼續(xù)扣減結算價 【單批次】 收到基單批次低位發(fā)熱量×熱值基準價格

(2) 質量調整價:

①【硫分/揮發(fā)分等】指標以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的品種“煤炭質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不調整價格。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調整價格:

 

品名/煤種 煤質指標 指標范圍 變化幅度 價格增減額
(價格或比例)
增減基準 加權方式 質量調整價公式
煙煤 硫分St,【d】(%) St,d>0.7 每+0.01 -0.3元/噸 0.7 【單批次】 (單批次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煙煤 揮發(fā)分V【daf】
(%)
25>Vdaf 每-0.01 -0.01元/噸 25 【合同周期】 (加權驗收值-增減基準)/變化幅度×價格增減額

五、 結算及付款

1. 買、賣雙方約定【每月】結算一次。

2. 買、賣雙方對貨物不存在任何異議后,買方于【每月10日】前根據以下結算單據對【上月】貨款進行結算:

(1)過衡單、貨物交接單、數量計量結果,如存在過數量異議的,應提交數量最終結果依據;

(2)質量化驗結果,如存在過質量異議的,應提交質量最終結果依據。

3. 結算方式: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執(zhí)行。

買賣雙方完成結算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由賣方向買方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買方收到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向賣方支付全部已結算確認的貨款。

4. 付款方式:現匯或銀行承兌匯票。

六、 合同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發(fā)生如下任何一種情形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 賣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經買方書面通知后【3】日內仍未糾正的;

2. 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買方書面通知后【3】日內仍未履行的;

3. 在約定的交貨日前【3】日,買方書面通知賣方的;

4. 賣方發(fā)生破產清算、注銷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情形的;

5.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買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發(fā)生如下任何一種情形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 買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經賣方書面通知后【3】日內仍未糾正的;

2. 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賣方書面通知后【3】日內仍未履行的;

3. 買方發(fā)生破產清算、注銷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等情形的;

4.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賣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 違約責任

1.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加強溝通,因賣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間供應煤炭,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2. 因賣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導致買方缺煤停機或造成設備異常損壞的,賣方應采取更換、補發(fā)等替代方式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煤炭,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以全額賠償,如質量不合格煤炭超過當期發(fā)貨數量的【20】%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按照當期貨物總貨款的【50%】支付違約金。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履約保證金:賣方參與競價時一次性交付的金額【2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待賣方履行完全部合同義務后且其提供的貨物不存在爭議的,由買方無息返還給賣方。賣方未提供履約保證金的,買方有權【暫停結算】。

【因供貨質量指標違約或未能滿足《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國家相關政策要求和本合同約定,或達到拒收條件的,買方有權拒收。如買方選擇拒收的,賣方應按買方要求限期改正,如賣方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補救仍不符合要求的,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扣除履約保證金,并不予支付貨款,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 兌現率考核:

除買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發(fā)生時,賣方在合同期內合同兌現率必須達到90%及以上;80%≤兌現率<90%,按照差量(合同量-到廠量)×4元/噸(含稅)扣罰;70%≤兌現率<80%,按照差量(合同量-到廠量)×8元/噸(含稅)扣罰;60%≤兌現率<70%,按照差量(合同量-到廠量)×12元/噸(含稅)扣罰;50%≤兌現率<60%,按照差量(合同量-到廠量)×16元/噸(含稅)扣罰;兌現率<50%,按照差量(合同量-到廠量)×20元/噸(含稅)扣罰。買方在結算時按照兌現率考核標準優(yōu)先從合同中以含稅價款扣除賣方相應的煤款以替代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從履約保證金中扣罰,直至履約保證金全部扣罰完。

八、 不可抗力

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zhàn)爭、政府征用、沒收等不可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與因素)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買、賣雙方對此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情況通知另外一方,并有義務采取合理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3】日內向另外一方提供相應書面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對于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事項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九、 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十、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 本合同由雙方保密,未經許可不能對外提供,除非法律規(guī)定需要。

3. 本合同僅限買賣雙方煤炭買賣業(yè)務,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得債權用于債權轉讓、保理融資、銀行貸款、質押和其它融資等業(yè)務,否則,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賠償買方損失。在此情況下,買方可以無條件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2、3項給予賣方任何糾正或整改寬限期。

4.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在執(zhí)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經雙方蓋章確認的本合同相關的往來傳真文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本合同是通過競價程序訂立的,則競價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有沖突,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5. 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6. 本合同一式【五】份,買方執(zhí)【四】份,賣方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買受人(買方)開票信息

單位名稱:大唐陜西發(fā)電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9161000029419556XT

地址、電話:***

開戶行及賬號:建行西安蓮湖路支行61001711100050002882

備注信息:大唐延安熱電廠

六、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七、聯系方式

1. 采購執(zhí)行單位:大唐延安熱電廠

2. 聯系人***

3. 聯系電話***

八、備注

一、競價數量:競價單位投標數量大于等于0.5萬噸,最終以簽訂合同量為準。二、競價過程中有下列行為者,視為不響應此次競價,報價無效。1)報價時間結束前未繳納足額競價保證金。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價。三、競價保證金1)凡參加我廠市場煤的競價單位,在競價截至前,須先向大唐陜西發(fā)電有限公司延安熱電廠繳納200000元(大寫:貳拾萬圓)競價保證金,中標單位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2)保證金只能采用銀行電匯或銀行轉賬形式提交,匯款單位應與投標單位信息一致,并注明競價保證金。轉款信息:收款單位:大唐陜西發(fā)電有限公司延安熱電廠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延安寶塔區(qū)支行姚店分理處帳號:2609080609022100608大額支付行號:102804090049四、中標單位合同執(zhí)行完畢,無任何糾紛,保證金全額無息歸還。五、未按照規(guī)定繳納競價保證金的中標單位,大唐陜西發(fā)電有限公司延安熱電廠有權拉黑中標單位。六、報價截止時間以大唐燃料電子采購平臺發(fā)布時間為準。受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中國大唐燃料電子交易平臺由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負責運營。 平臺對煤炭競價實行有償服務,茲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競價服務費收費主體單位: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 二、競價服務費交納對象:煤炭供應商(不含承運等供應商)。 三、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1元/噸(含稅)。 四、競價服務費收取及確認規(guī)則 具體規(guī)則請參照平臺《供應商須知》、《服務協(xié)議》和《交易規(guī)則》。 五、競價服務費繳費賬戶: 賬戶名稱: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 收款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營業(yè)部 銀行賬號:11171101040013921 大額支付行號:103100017111 稅務登記號:91460200MA5TGN5W6D 郵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qū)銀河大街6號院1號樓B座10層 郵政編碼:100040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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