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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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10.21 |
地 區(qū): | 連云港 |
內 容: | G***、港前大道及海濱大道周邊屋頂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一期工程監(jiān)理采購(二次公告) NO.:RFQ********* 采購單位 **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購類型 項目采購 聯(lián)系方式 方洋能源科技 *********** 采購類別 服務類 質量要求 合格,執(zhí)行國家現(xiàn)行驗收標準,符合詢價文件及采購 |
關鍵詞: | 監(jiān)理 |
G228、港前大道及海濱大道周邊屋頂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一期工程監(jiān)理采購(二次公告)
NO.:RFQ231018010
采購單位 | 江蘇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購類型 | 項目采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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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 方洋能源科技 19851889196 | 采購類別 | 服務類 | ||
質量要求 | 合格,執(zhí)行國家現(xiàn)行驗收標準,符合詢價文件及采購需求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3-10-21 15:00 | ||
標書費(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報價截止時間 | 2023-10-21 15:00 | ||
控制價(元) | 開票稅率 | 6%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 工/貨期(天) | 120 | |
交貨地址 | 江蘇省連云港市徐圩新區(qū)甲方指定地點 | ||||
采購備注 | 本項目為邀請采購,具體內容詳見邀請書 | ||||
付款方式 | 項目無預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內已完工程價款的70%,工程完成結算審計后付至審定價的90%,交工驗收合格滿1年后付清尾款。支付方式為現(xiàn)金或銀行承兌匯票。付款前乙方必須開具與付款金額一致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為6%,否則遲延付款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國家稅制改革或承包人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而引發(fā)的增值稅稅率的變化,本合同應適用調整后最新稅率,合同原約定的不含稅價不因稅率變化而改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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