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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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東莞市 |
內 容: |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號)、《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號)《**省教育廳等**廳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粵教思函〔****〕**號)、《****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工作指引》(東教〔****〕 |
關鍵詞: | 中學 |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號)、《教育部等11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廣東省教育廳等12廳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粵教思函〔2018〕71號)、《東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工作指引》(東教〔2023〕4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暑期及秋季學期研學實踐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擬就2024年高一、高二年級秋季研學實踐教育活動進行公開招標,現(xiàn)對招標有關事宜說明如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可參與投標。
一、招標要求及內容
(一)研學教育主題
根據(jù)相關文件指引,我校本次研學主題如下:紅色革命傳統(tǒng)教育、國情教育及鄉(xiāng)情教育、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教育、自然生態(tài)教育等,旨在通過游歷祖國大好河山,了解大國重器,增強學生的家國情懷,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三方機構根據(jù)學生實際需求,在充分考慮時間、地點等因素基礎上,自主優(yōu)化設計研學線路,確定研學主題。研學實踐活動方案必須融入相關主題及教育教學課程,課程必須有意義。
(二)研學實踐對象及研學意向路線
高一、高二年級在校學生共2000名學生,每條線路不超過1000人。根據(jù)學生意向調查,研學路線初定為:
(三)研學實踐時間
初定2024年11月11-15日,活動時長為1-4天。屆時將根據(jù)市、鎮(zhèn)教育主管部門關于研學實踐的要求,根據(jù)天氣、第三方機構以及學校整體工作安排等綜合考慮確定時間。
二、第三方機構資質要求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承辦研學實踐教育活動的第三方機構,應當取得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
(二)競標單位應當有固定經(jīng)營場所,擁有專業(yè)的課程研發(fā)團隊,有自己獨立開發(fā)出成體系的研學課程。近五年內在組織研學旅行活動中無不良記錄、無發(fā)生安全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和無發(fā)生經(jīng)濟糾紛,滿意度超過80%。
(三)競標單位中標后應為參加研學實踐活動的師生提前購買意外險等相關保險。保險賠付金額應該體現(xiàn)就高不就低原則(以最新的保監(jiān)會規(guī)定的保險賠付最高金額為準)。責任險必須是國家保險示范項目的產(chǎn)品,單次事故賠付限額應不低于1000萬元,單人單次賠付限額應不低于60萬元;購買意外傷害險單人單次賠付限額應不低于40萬元。
(四)競標單位中標后必須獨立完成招選任務,不能出現(xiàn)項目轉包、分包情況。掛靠旅行社、聯(lián)合體,謝絕參與。非獨立法人單位參加招選要提供法人授權書。
三、研學服務要求
(一)中標機構要根據(jù)研學實踐內容配合學校在市教育局官網(wǎng)做好兩次備案手續(xù),完善方案,出行后要提供評價總結,填寫活動總結,同時將活動詳細收支情況提供給學校進行公示。
(二)出行前至少7個工作日將使用運輸企業(yè)、車輛、司機等信息上交給學校,由學校報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鎮(zhèn)街交通和交警部門核查。
(三)交通:以高鐵、空調大巴為主要交通工具?照{大巴要求車況良好,需提供車輛年審合格證明等證明車況良好的相關材料;為確保安全,司機需5年以上駕駛大型客車經(jīng)驗,最近連續(xù)3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3年內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食宿:用餐環(huán)境干凈,飲食安全(中標單位需提供菜單、餐館名稱)。餐飲單位必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衛(wèi)生經(jīng)營許可證。酒店要求消防驗收合格,每房間應不多于2人,住宿環(huán)境干凈、整潔、衛(wèi)生,無不良記錄,能夠保證學生安全及隱私,每條線路盡量安排一家酒店。
(五)導師:每車配一名導師全程陪同,要求導師責任心強,服務熱情,行程中導師介紹相關線路主題文化,可以播放當?shù)匚幕榻B視頻。
(六)安全保障:須有持證專業(yè)醫(yī)護人員帶備藥箱隨團。中標機構應提交明確的安全防控措施、應急預案(包括各種災害、食品衛(wèi)生、治安事件、設施設備突發(fā)故障等在內的各項突發(fā)事件)。
四、評標概要
(一)參加競標機構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競標文件
主要包括:
①公司資質證明: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資本實繳金額說明、分支機構資料、旅行社業(yè)務經(jīng)營許可證、旅行社責任險保單、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其從業(yè)證件掃描、工作人員從業(yè)或資質證件等;
②研學組織經(jīng)驗:有固定場所、有專業(yè)研學旅行導游服務團隊、有研學旅行組織經(jīng)驗。寫明所服務的學校名稱、研學路線、研學時間、參加人數(shù)等;并提供對應的合同復印件,否則視為無效。在近五年內無重大質量投訴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無經(jīng)濟糾紛及安全事故;
③研學旅行線路活動方案設計:包括研學主題特色、研學目標、研學課程設計、行前教育、研學活動手冊、安全保障應急預案、服務團隊資質證件、保險合同、餐飲機構資質、交通車輛材料、增值服務、近三年無法律訴訟承諾書、承辦學生活動無重大安全事故承諾書等內容;
④安全應急預案設計:需做好詳細、有效的安全應急預案,預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對活動中涉及到的交通、餐飲、組織管理、應急處理辦法等,如行程中發(fā)生安全事故和突發(fā)事故,一切責任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⑤收費項目及標準:競標單位應于競標文件中明確活動收費總額及費用明細,包括但不限于各條線路費用總額及交通、住宿、餐飲、門票、保險、稅金、第三方機構勞務費用總額,以及每名學生收費標準和平均每名學生承擔的交通、住宿、餐飲、門票、保險、第三方機構勞務費用等費用明細等。(需提供競標報價單,競標報價單模板請下載附件)
(二)評標辦法
學校成立以督學、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為主的研學工作小組,由工作小組對接收到的所有材料進行審核,最終甄選出不多于8家旅行社(研學機構、基地)參加現(xiàn)場競標。學校研學工作小組無需對未中標的原因作任何解釋。學校根據(jù)《東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工作指引》(試行)成立評標小組;競標單位到場陳述,具體時間由研學工作小組電話通知。評標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根據(jù)公司資質、組織經(jīng)驗、課程設置、路線安排、安全保障、服務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最終每條線路選出一家中標單位。
參加現(xiàn)場競標機構,需密封提交標書。
(三)現(xiàn)場陳述及開標
(1)學校根據(jù)《東莞市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工作指引》成立遴選小組;遴選小組包含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督學代表,其中家長代表不少于60%、學生和家長代表不少于80%。
(2)競標單位到場陳述,具體時間由研學工作小組電話通知。各競標單位到場陳述后,遴選小組根據(jù)公司資質、組織能力、線路設計、課程融合、安全保障、服務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分,根據(jù)公開組織比選的招標方式確定中標服務單位。招標人不對未中標原因做任何解釋。
(四)定標
確定中標單位后,中標單位需全力配合學校的需求,進一步優(yōu)化研學方案,最終確定實施方案。
(五)法律責任
中標機構有下列行為,中標單位所中標為廢標,學校可以追究其責任,學校研學工作小結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標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1.任何投標機構惡意串通,相互陪標的;
2.中標機構不按照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進行合同變更的;
3.中標機構提供的所有資料應加蓋研學機構公章并保證真實有效。若提供虛假資料,則取消申請資格,造成影響與損失的,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五、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招標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年10月22日(周二)—2024年10月31日(周四)
發(fā)布渠道:學校公眾號。
(二)競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競標文件的電子版加蓋公章于2024年10月31日18:00前,以“研學機構+負責人***
郵箱:79925924@qq.com
聯(lián)系人***
逾期遞交的競標文件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競標文件恕不接受。
六、收費
中標機構在接到中標通知后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與校方簽訂合同,具體收費由中標機構向家長公示,合同簽訂后直接向家長收取費用,學校不參與收費過程。
七、其他說明
1.成交后中標單位需進一步做好研學實踐活動方案,安全預案,車輛的選擇和保險購買,確保學生安全。研學實踐中發(fā)生安全事故、責任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均由中標單位承擔一切責任,如造成學校被投訴或訴訟的,需賠償學校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鑒定費等;
2.中標單位需嚴格履行響應承諾,不得降低服務質量,未經(jīng)學校同意不得隨意改變行程安排;
3.免責申明。如因學生報名人數(shù)不夠、天氣因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研學活動未能進行,學校不承擔違約責任。中標機構已收取的費用需無條件退還給家長。
東莞市豐泰外國語實驗高級中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