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及并完成保證金交納,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則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至多延長3個周期。 3.信息披露期之內,如只有一家競買方報名,則在不變更公告掛牌時的受讓條件和協議條款的前提下,該競買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 4.信息披露期之內,如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競買方報名,則按照最終確定時間采用網絡競價進行轉讓。(競價會相關情況由浙交所屆時另行通過本網發(fā)布公告)。在不變更公告掛牌時的受讓條件和協議條款的前提下,該競買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 【自由報價開始時間為信息披露截止之日且競買保證金交納截止之日(前述兩個條件均滿足)后第一個工作日上午9:00;限時報價開始時間為信息披露截止之日且競買保證金交納截止之日(前述兩個條件均滿足)后第一個工作日上午10:00,限時報價周期時間為300秒,具體競價會相關情況由浙交所屆時另行通過網站發(fā)布公告】 |